公司簡介
電力工具設備安全小常識:
1、電力工具設備發生火災時,可帶電滅火的器材有1211、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
2、安全電壓最高為42伏(潮濕場所為12伏)。
3、通過人身的安全電流:交流10毫安,直流50毫安。
4、電器設備外殼(金屬)與外部線路絕緣電阻不應小于0.5兆歐。
5、漏電保護器的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0毫安。
6、照明開關必須串接在相線上,嚴禁零線串接,否則更換燈具時有觸電的危險。
7、同一供電系統設備的保護“接地”、“接零”必須統一,即同一變壓器供電線路上所接的各用電設備金屬外殼的保護只能統一一種保護方式,不允許兩種保護混用方式。
8、低壓配電線路的“零線”必須重復接地。在低壓配電線路較長或用電負荷較集中的配電線路上,都要隔段在“零線”上做重復接地保護,以防零線斷線三相負荷不平衡,中性線零位電壓中點位移,使相電壓升高或降低而燒毀220伏用電設備。
9、絕緣電線不能直接埋在墻皮內,必須加保護管,以防絕緣老化造成大面積漏電危及安全。